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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文联2015年预算收支编制说明及情况

发布日期:2015-03-30  来源:市文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文联概况
       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常州市委领导的、由常州市各文学艺术家协会、辖市、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产业文联、行业文联和文艺社团等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同团体会员的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市文联和全市性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会议,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会等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艺术活动的重大评奖活动。
    4、主管、主办文联市一级报刊和杂志。
    5、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港澳台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
    6、开展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工作。
    7、领导和管理全市性文艺家协会和文艺社团;对辖市和产业文联进行工作指导。
    8、负责对团体会员和协会会员的服务工作,发挥行业协调和管理的作用。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
       常州市文联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含行政附属编制2名),现有职员18名,另有社会化用工3名,离退休人员15名。内设办公室、组联处、事业发展处三个部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主要职能为文学艺术的研究、创作、交流及探讨。现有在职人员7名,退休人员8名。
       市文联现有文艺家协会14个:市作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市音乐家协会、市戏剧家协会、市曲艺家协会、市电影电视家协会、市舞蹈家协会、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市工艺美术家协会、市花鸟画研究会、市诗词协会、市文艺评论家协会;辖市区文联4个:金坛市文联、溧阳市文联、武进区文联、新北区文联、乡镇街道文联;产业、行业文联6个:兰翔厂文联、戚机厂文联、市公安文联、市消防文联、市检察官文联、市职工文联;文艺社团13个:越剧之友联谊会、苏东坡研究会、声乐协会、国标舞协会、职工文体协会、政协书画社、吟诵协会、地方文化研究会、地方戏剧发展研究会、古琴研究会、华音爱乐乐团、华音长青艺术团、常州华声合唱团。

二、年度主要目标任务
1、文艺精品生产    
 (1)图书创作:完成3部重点长篇小说。
 (2)歌曲创作:完成5首重点歌曲的创作生产。
 (3)做好重点艺术门类奖项申报以及全国及省级重大艺术展赛的组织工作。
2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围绕文化惠民服务年,扎实推进文艺惠民工程,建立文艺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围绕“社区天天乐”活动,组织文艺志愿者辅导员走进社区开展辅导活动,培养社区文艺骨干,推动文艺服务从“送文化”到“种文化”的转变。并积极筹备常州市合唱大赛、省“紫金合唱节”活动的开展。
3加强文艺家协会建设工程
    开展新一轮协会换届工作,年内完成市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的换届工作,并成立青少年艺术协会。加快推进天宁、钟楼区级和乡镇街道文联建设。
4文化100”重点活动   
    文联、协会及文艺社团组织30项文化惠民文艺活动。
5人才队伍保障工程
      加强对签约作家、特聘创作员、词曲创作员、市“六个一批”人才的扶持、宣传和评奖推荐力度,建立各艺术门类高层次文艺人才信息库。举办文艺家读书班、高层次人才培训班,文艺家观摩采风,着力提高文艺家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搭建增长知识、拓宽视野、促进交流平台,提升文艺创作水平,多出人才,多出精品。
6、机关形象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正、业务精、会服务的干部队伍。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提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7  信息宣传     
 (1)《翠苑》系列杂志市场拓展。
 (2)《文艺界》编辑出版、文艺网站建设。
 (3)宣传工作。

三、部门预算简要说明
      本单位年度预算拨款总额874.51万元,本年基本支出580.11万元,项目支出294.4万元。基本支出中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支出530.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6万元。项目支出中涉及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51万元,主要内容为:“五个一工程”图书及歌曲创作经费、庆祝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经费、江苏省中青年书法作品展、江苏省“紫金合唱节”大赛、“三霞工程”经费、《文艺界》内刊编印经费、青年作家签约创作经费、艺术家培训经费等。其他财政性资金143.4万元,主要内容为:组织联络协会工作经费、艺术家采风观摩及创作经费、“文艺百花艳社区”活动经费、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经费、《翠苑》杂志办刊经费、重点文艺人才信息库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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