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多次通过微博批评暗箱操作;作家阿来零票落选,愤而发出“我抗议”之声;四川诗人周啸天获奖诗歌因水准较低受到网民“炮轰”;纪实作家张弓爆料陕西作协一位副主席“贿奖”……近年来,这诸多乱象,不过是当前国内文艺评奖方面不正之风较为盛行的一个缩影。今年2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在向有关部门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锁定了文化系统五大贪腐隐患,而其中一条就是文艺评奖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换。
是什么导致原本旨在引导文艺创作取向、促进文艺创作繁荣的文艺评奖,异化成少数人捞取名利的镀金方式,让理应成为立标杆、树典型之举的文艺评奖,成为一个由物质利益和庸俗关系所掌控的鱼龙混杂的江湖,不仅严重贬损了文艺评奖的权威性、公正性,更败坏了文艺土壤和社会风气。
一方面,目前很多文艺奖项的评选机制存在的诸多漏洞,为一些心术不正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机,让暗箱操作、利益交换成为一些文艺评奖的公开秘密。另一方面,文艺评奖与文艺工作者的升迁、职称、待遇、名气联系过于密切,于是,在名利双收的诱惑之下,“跑奖”“买奖”也就堂而皇之地走上前台;一些文艺团体或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以获奖为考核指标,片面地将文艺创作繁荣与否等同于柜中、墙上的奖杯、奖牌的数量多少。于是,为了突出工作成绩、积累政绩,不择手段“争取”奖项成了一些地区或部门的习惯性思维。此外,过于浓厚的商业资本运作背景,也使得一些文艺评奖活动发生异化,进而为腐败留下了容身之所。
在目前反腐已成高压态势的大背景下,文化界也不是真空地带。所以,及时有效地遏制文艺评奖中不正之风滋生的腐败行为,既是还文化界一方净土之需要,也是适应形势发展之必然。
首先,要加强文艺评奖的制度建设,确保评奖有据可依。就现阶段的文艺评奖活动而言,《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是最直接的制度保障。然而《办法》只是在宏观层面上对评奖活动进行指导,不可能照顾到评奖的方方面面。这要求我们在评奖的各个环节中,以规范、细化的制度将《办法》中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严格评奖标准,规范评奖程序,严肃评奖纪律,让文艺评奖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其次,要充分认识和尊重文艺创作的自身规律,树立正确的个人价值观和政绩观。对于创作者个人来说,别把获奖视作唯一目的,也别把“诗外功夫”下到了“拉票跑奖”之上,而更应当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升作品自身质量之上,只要作品质量真正过关,终究会得到认可。而对于文化部门和管理者来说,要及时纠正以“获奖论英雄”和以“获奖谋政绩”的错误意识。须知,任何一部优秀的艺术作品面世,绝不是用重赏获奖的措施“呼唤”出来的,而是需要充分的生活积累和艺术滋养,需要长期的孕育过程,如果过分地强调以“获奖论英雄”,无疑会助长文艺创作的浮躁现象。
再者,对于一些国家级文艺奖项来说,要在市场化运作的同时,发挥好政府部门的调控和管理作用。文艺评奖尝试市场化运作不是不可以,但如果将评奖活动完全交由商业资本来运作,市场的趋利性就会使评奖活动对资本产生依赖,极大地损害评奖活动的形象,弱化国家级文艺评奖的文化导向作用。
文艺创作不同于一般的技术创造,它不是以物质条件的改进,而是通过对人类精神世界的影响和塑造来推进社会进步的。因此,任何一种文艺奖项的评比,只有向着挑选最好的文艺作品、丰富大众精神生活、提升人们审美标准的目标来开展,才是有意义的,才是人民大众所真正需要的,才是真正能够促进文艺事业健康发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