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管〔2016〕52号
关于做好2016年常州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业务主管单位、市属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工作的要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根据《常州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认定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16年常州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认定工作,现就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市属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填写《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资质申请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请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市民政局提交相关材料);
2、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要求,申报社会组织需完成信息采集,并领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
3、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4、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前;
5、电子稿发至czmzsgc@163.com,纸质材料寄至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3日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资质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