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又如期发布。透视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简称《报告》)可以发现,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文化领域正在发生着嬗变:绝大部分企业搭上互联网快车,互联网娱乐气质日益强烈,公共文化服务等也开始面向移动互联网领域,互联网文化产业走向“黄金时代”。
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
企业高科技应用加速
根据《报告》显示,2016年新增网民42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3.2%,较2015年底提升2.9个百分点,应该说随着我国多年的互联网建设,互联网的整体接入水平已经基本实现与我国社会经济相匹配。正如《报告》所述,由于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未来网民整体规模将会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新上网的网民中,手机网民比例已经达到了80.7%,这也验证了我国已经从“互联网时代”迈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所以,任何业务如果不首先考虑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业务范畴,就已经从战略上失败了。
国际出口带宽在近10年保持高速增长。我国目前出口总带宽超过6T,年均增长率为23.1%,既反映出我国与全球的经济、贸易、文化交流日益紧密,也反映出我国在世界互联网体系中的地位和价值日趋重要。
同时,国内企业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已经达到95.6%,信息沟通类、内部支撑类、网络安全防护等基础业务使用率都超过了85%,对于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三类的认知超过了50%,并且已经有20%的企业将这些基于互联网的新技术应用到企业业务中来,但制造业相关的智能制造业务,其应用率仍然不足20%。这说明,企业对于先进技术所能带来的巨大潜力有着充分认识,只不过受经济、技术、应用环境限制,高技术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成本更“轻”的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领域,而对于更“重”的智能制造尚缺乏更为有效的突破手段。
公共文化服务面向移动互联网
截至2016年12月,32.5%的中国网民使用互联网进行过慈善行为,充分说明我国人民“悲天悯人、急公好义”的国民性格,也说明了网络慈善事业对于补足公立福利设施不足有着重要的作用。反思文化领域,我国有着海量的文化资源亟待挖掘保护,而政府力量在保护海量的文化资源时,难免杯水车薪。因此,文化领域可借鉴互联网慈善行为的成功,善用社会力量,引导和规范网络慈善,完善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善莫大焉。
随着移动互联网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高度渗透,手机应用早已不是时尚或新潮,而是当代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方式。构建移动互联网上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满足当代人民群众现实文化需求的最优解决方式之一,是传承和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的最佳手段,也是文化投入与文化产出效费比最优的方式。移动互联网上的文化基础设施,能够推动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嬗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互联网娱乐气质强烈
文化产业黄金时代到来
在上网设备占比中,主要作为工作工具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使用比例进一步下降,分别为60.1%和36.8%,但是以娱乐为主要用途的手机、平板电脑和电视的使用比例进一步增加,特别是电视上网比例,较2015年底提升了7.1%,更能说明未来互联网应用的娱乐化、视频化倾向。
同时,网络游戏业务的用户规模经过前些年的爆发式增长,虽然总体占比由2015年的56.9%提升至57%,但已明显出现了增长乏力的现象。根据一般性统计,网络游戏的主体用户为15岁至29岁的年轻人群,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退,网络游戏潜在用户的总体规模未来将呈逐渐衰减的态势,即使是使用率进一步增长(在社会舆论的制约下,使用率进一步增长也非常困难),也难以抵抗总体规模衰减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在收紧的监管和社会舆论面前,还是建议游戏企业在目前“日进斗金”的好日子中,“晴带雨伞,饱带饥粮”,做好红海市场的搏杀准备,并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号召,积极开拓国外的游戏蓝海市场。
《报告》显示,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音乐都已经有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用户规模,数亿级的用户规模足够支撑起伟大的企业巨轮起航,这是文化产业腾飞的第一支撑。同时,我国网民进行网上支付的比例已经提至64.9%,这也就意味着互联网文化企业终于可以打破盈利的最后关卡,而多类文化娱乐应用的付费行为,也逐渐在用户群体中形成习惯。互联网文化产业已经经过“跑马圈地”和“深耕细作”两个阶段,即将步入“仓箱可期”的好光景。此外,文化企业最担心的版权问题,在2016年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这一方面是由于各文化行业已经大致封疆裂土,各大企业已经有精力保障自身利益;另一方面,各主管部门纷纷出台相应管理措施和政策,极大地维护了网络知识产权。
俗话说,成事者三,天时地利人和。现在互联网文化产业环境、营收模式、版权管理都已具备,进入了由量变走向质变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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