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村戏》海报
假如一个人的死能换来多数人的生,你会牺牲那个人,而让自己和同伴们活下来吗?日前,导演郑大圣的电影新作《村戏》亮相上海电影博物馆,从开始到结束,始终存在这样纠结的命题。是反思、反讽,还是揭露、批判?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作者型思考浓到化不开的艺术电影,一切用商业标准进行考量和评论的可能性都接近于残酷。郑大圣似乎也从来没有奢望商业院线的加持,因此,就一部小成本电影而言,郑大圣的诚意在于他忠实于自己的艺术匠心,自始至终想要表达他对历史的态度,亦或者自觉地跳脱个人爱憎,试图用影像的方式指向集体与个人以及人性、道德、伦理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思考。
影片《村戏》改编自河北作家贾大山的《贾大山小说精选集》,片名就源自其中的一个短篇《村戏》,故事框架由书中的《村戏》《花生》《老路》等几个短篇综合改编而成,真正的既“改”且“编”。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北方农村,寒冬腊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大潮在贫瘠的山村即将滚滚袭来,就在大家渴望与期盼的眼神中,村支书声明要先恢复演出老戏《打金枝》,不再唱革命“样板戏”。“戏篓子”路老鹤被全权委任负责村戏的排演工作,定在“破五”之前演给县里来的领导观看,时间短、任务紧……影片的骨架就此搭建起来。
剧情的延展等待矛盾的填充和激变。很显然,明的是排戏,实则村民巴望着“分地”,暗潮汹涌——路老鹤安排杨志刚演男主角,女儿路小芬不情愿。小芬相中的是奎疯子的儿子树满。树满何许人也?眉清目秀的树满,在“样板戏”时代,与小芬搭档演出《万泉河水清又清》被公认为“郎才女貌”。但树满的爹是奎疯子,货真价实的疯子,整天里疯疯癫癫活在一个人的世界中,却占着九亩半的花生地不依不饶,成为“分地”村民的眼中钉、肉中刺。这样,在“唱戏”和“分地”的明暗交织中,牵扯出一段历史公案:奎疯子凭什么独占九亩半的花生地?奎疯子何以成为疯子?《村戏》的焦点即凝聚于此,提供了整部影片的叙事原动力。
就文学改编电影来说,这个疑问在贾大山的短篇《花生》(梦庄记事之一)中能够汲取和得以提炼:人民公社时期,负责看管集体财产,也就是九亩半花生地的民兵连长奎疯子,用女儿彩云的意外之死换来集体的救济粮——在这里,奎疯子第一次成为集体意志的牺牲品。第二次在影片的结尾,即分地之日,奎疯子被送往精神病医院,九亩半的花生地得以顺理成章地被村民瓜分,奎疯子再次成为集体意志的祭品。这一次,包括奎疯子的妻子和儿子树满在内,都是集体的一员。因此,如果说贾大山的短篇《村戏》赋予影片之形的话,《花生》注入的就是故事核的裂变和丰富,加上《老路》作为补充,在郑大圣的整合、抽取、改写、添加、编串等艺术的、美学的、历史的、思想的聚变中,回应贾大山在小说中欲言又止,希望读者“回到梦庄去,让梦庄的人们都做这样一个梦”的隐喻或者留白:如果为集体利益而强制牺牲个人来保障集体的更大利益的话,作为祭品的个人命运在集体意志的强权逻辑中,该如何被具体解读和理解?影片的命题直指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短板。
这不仅仅是一个特定时代的悲剧,因为功利主义不只关涉历史,在新世纪以来的现实语境下,如强拆问题,为了经济增长要搞大规模建设,修路盖房等引发的拆迁在符合公众利益的旗帜下,牺牲部分个人利益往往被认为是许可的,甚至很多时候可以不考虑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社会功利主义在政治哲学上的集中体现就是,人们常说的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牺牲个人利益是天经地义的。然而,人非草木,在细节的真实和有血有肉的人面前,人性的温度不断拷问着伦理和道德的边界在哪里?电影《村戏》也正是就此提出了审慎的思考,笔者认为,这是该片最为核心的价值取向,也是其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在。
当然,在迈克尔·桑德尔《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一书里穷尽笔墨亦未完成的课题,期待郑大圣在一部电影中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显然过于苛求,但聪明的导演在影片中留下一抹类似《辛德勒的名单》中红衣小女孩的亮色——小芬,着实令人欣喜,只有小芬把奎疯子当作人来对待,在奎疯子被绑赴精神病医院的过程中,也只有小芬是个例外,大声喊叫着他是人不是动物……包括片中小芬几次对树满的不忿,也是出于树满对他爹的疏离乃至对立。
《村戏》的思考和探索,是值得引起关注和深入讨论的。全片的影像以黑白为主,红绿色调的鲜艳仅封存在奎疯子在特定年代的看青(看护九亩半花生地)记忆里,色彩的蒙太奇对比构成奎疯子命运悲剧的分割点,也是影片借以所指。在村戏的排演过程中,锣鼓点的戏曲音乐音响以及奎疯子心理主观的音效模拟贯穿始终,诉诸听觉本身的蒙太奇处理夸张而直接,是能指的符号化显现。可见,导演娴熟的视听语言处理,无所不在地规约着《村戏》的历史叙事和逻辑走向,就此说是小说改编之作,倒不如用“重塑”更为贴切,作者电影的思想表达更加充分和饱满。当然,如果就文学到电影的改编,最重要的是要抓住原著的灵魂和精华而言,两者所达成的默契还是值得赞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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