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3·15”晚会都未播先热。人们怀着强烈的好奇心翘首以待,想看看哪些行业、企业和产品上黑榜、被曝光。
“3·15”晚会一过,街谈巷议都是那些触目惊心的行业黑幕,令人发指甚至谋财害命的制假售假行为。监管部门当然也不会闲着,曝光一起、查处一起,雷厉风行,疾风骤雨。至于那些“摊上大事”,上黑榜、被曝光的企业就更不必说了,媒体公关、市场灭火、配合整改、赔偿道歉,运气好的还能挺过一“劫”,运气差的可能就要元气大伤,甚至关门倒闭。然而,当聚光灯散去,当群情激愤的批评声浪退去,假冒伪劣商品,就远不像“3·15”晚会那般人人喊打,一些人转而表现出熟视无睹、宽容有加甚至欢迎拥抱的态度。
市场上有一些词汇很能让人玩味,比如A货、高仿。这两者都是相对于原装正版的正品而言的。A货一般指未经过官方品牌授权而进入一手市场直接流通和交易的货品。它可能跟正品做工和质量有一定区别,但是外观、材质和正品几乎完全一样;也可能是同品牌同批次但有瑕疵、质量不合格、无法从正规渠道出厂销售的商品。高仿是指根据仿制对象的原有外形、材质、功能所仿制出来的仿冒品。一些既要享受名牌商品带来的体面,又不愿意支付正品高价的消费者,对A货、高仿趋之若鹜。商家也堂而皇之公开售卖,甚至把“A货、高仿”当成招徕顾客的亮点和卖点。还有一些消费者,对于商品只有基本的功能要求,对于是否品牌正品既缺乏辨别能力,也没有要求。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成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灾区,他们对于价格的敏感程度,远超对于品牌的重视程度。
消费者这些有意或无意的“宽容”,给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在这样的市场里,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都要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考验。大企业、大品牌可以依托其知名度、美誉度来获得竞争优势和超额利润,但对广大的中小企业、小作坊、小经营户来说,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往往更依赖于价格和数量。如果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良币”一直要面临来自“劣币”的竞争压力,更多生产者、经营者就有可能底线失守,加入制假售假的行列。从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情况看,在一些行业里面,大面积的经营者沦陷在行业潜规则之中,一些灰色甚至黑色的潜规则,简直变成行业内通行的显规则。不健康的行业生态对于经营者的腐蚀和危害,可见一斑。
在不少消费者、经营者都对假冒伪劣商品态度暧昧的情况下,监管者的“打假”自然被寄予厚望。然而,监管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组织开展了许多打假行动,也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仍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在有些地方,高发频发的制假售假行为超过了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有限的执法力量面对众多的违法行为力不从心;在有些地方,难度颇大的“打假”工作令执法者滋生出懒政怠政情绪,最终对假冒伪劣睁一眼闭一眼;还有一些地方出于地方保护主义,默许、纵容本地企业和经营者制假售假,对打假工作虚与委蛇、消极应对。
这些来自方方面面的宽容暧昧的态度,使“3·15”晚会对假冒伪劣的“零容忍”,反而成为一种非常态的存在。如果“3·15”仅仅意味着一个节日、一台晚会,那么它和日常生活的常态肯定相距甚远。只有把“一年一天3·15”变成“天天都是3·15”,长期困扰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假售假问题,才有可能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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