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在京成立,成为国内首个影视著作权方面的鉴定委员会。该委员会由14位法学专家、12位文学艺术界专家组成,其主要任务为接受法院委托鉴定比对影视著作权争议作品。
当下影视作品抄袭案件频繁出现,特别是对剧本抄袭的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委员会的成立无疑必要且重要。有评论认为,该委员会使得我国影视版权建设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有了专业保障,泛滥成灾的影视侵权有望“批量”伸张正义。
但有不少人士并不乐观,委员会的作用依然有待观察。目前,业界的担忧集中在两个方面:委员会的专家构成是否足够专业?对于侵权是否具有可执行的量化标准?
这些担忧也是影视鉴定委员会运行时面临的最大挑战。由于影视著作权不仅数量庞大,并且涉及文字、音乐、美术等各类形式,加之目前抄袭情况已经进入批量生产、智能化创作阶段,如何更加专业化并掌握新技术以准确地比对出抄袭内容,不仅工作量巨大,也对专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笔者看来,业界持怀疑态度的主观原因来自对维权成功的“悲观”。从经验看,以往影视行业相关侵权案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论在审理速度还是判决力度上,都无法令侵权者感到真正的压力。换句话说,侵权的成本太低,根本无法对侵权行为形成威慑。委员会能否在确定侵权与否的同时,结合行业实际明确处罚标准,给市场以警示,具体细则,仍需商榷。
专家鉴定委员会的建立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在鉴定方法、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等方面形成可供参考、复制的经验和案例,对遏制抄袭等不正之风起到明显效果,才是委员会真正的挑战,也是其成立的最重要意义。
话说回来,行业监管纵然关键,国民的版权意识以及行业自律更为重要。如果影视从业者都能够循规蹈矩,社会面对侵权行为人人喊打,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影视侵权不会再有缺席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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