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既是对生活的还原,也是对生命的落实,而在这个过程中,总与几个关键词有关,如地方,感官,自我,故事,结构等等。
所谓地方,就是说,好作家都是有原产地的。或者说,每一个人都有故乡,都有一个精神的来源地,一个埋藏记忆的地方。这个地方,不仅是指地理意义上的,也是指精神意义或经验意义上的。但凡好的写作,它总有一个精神扎根的地方,根一旦扎得深,开掘出的空间就会很大。
在很多大作家的笔下,总有一群人,是他的笔墨一直在书写的,也总有一个地方,是他一直念兹在兹的。比如鲁迅笔下的鲁镇、未庄,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韩少功笔下的马桥,贾平凹笔下的商州,史铁生笔下的地坛,福克纳笔下那个像邮票一样大小的故乡,或者马尔克斯笔下的那个小镇……当我们想起这些作家的时候,自然就会想到他们所写的这些地方,包括其中的风土人情、世态万象,都成了一个地理、经验、精神意义上的写作符号。
这个符号可能寄托着作家对世界的深切看法,也埋藏着他们记忆中最难忘怀的经验和细节;有时,写作就是不断地在回望这个地方,不断地在辨析这些经验。
需要注意的是,作家笔下的地方未必是实有的。强调地方,就是强调作家要有自己的写作根据地。小说不同于诗歌,诗歌可以是不及物的写作,重在抒怀,但小说多数时候是一种实证,更多的是对生活世界的还原,读者必然会追问你笔下的材料、故事以及情感是从何而来的,所谓根据地,其实就是要找到这些材料和情感的落实地。
没有根据地,就意味着没有情感的沉淀之地,一旦写作既没有了对过去的深情,也没有了对未来的想望,就会流于空洞、粗疏。尽管写作是进入一个想象的世界,但这个想象,终归是从一种生活根系里长出来的。
因此,作家的出生地、成长地和个体人生之间的关系,就不仅具有地理学的意义,它也必然是一种伦理关系、道德关系——出生地和成长地的一事一物,都可以作为个体人生的见证人,记录和刻写下他曾经的悲伤与快乐。
(摘编自“谢有顺说小说”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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