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7年9月20日钱天白教授发出第一封E-mail开始,中国互联网已经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1997年,新浪、搜狐、网易三大门户网站相继成立,标志着中国互联网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进入21世纪之后,互联网的发展更为迅猛,QQ、人人网、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的推广及普及,给国人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变化。2012年,“互联网+”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不仅仅是信息的传播渠道与人际交往的媒介工具,更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元素。2016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开幕式上发表的视频讲话中提到:“互联网快速发展,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深刻变化,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17年8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青少年网民(19岁以下)达1.7亿,约占全体网民的23.4%。而在移动互联网新增网民中,19岁以下人群占45.8%,互联网向低龄用户的渗透趋势非常明显。网络文化以自身信息量大、知识更新速度快、雅俗共赏、传播迅捷、受众广泛等特点,满足了青少年对未知事物的渴求和生活娱乐消遣,青少年无可争议地成为新时期“网络文化”最主要的使用者、传播者和创造者。
在近年来的网络文化研究中,网络文化与青少年教育是一个重要课题。网络的发展为青少年获取更丰富的信息资源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渠道。知乎、豆瓣、得到等网络平台的出现,拓展了青少年的知识面和思维广度,为他们想象力、观察力、协调力等各方面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可能性。由网络衍生出来的论坛、贴吧、QQ、人人、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及软件,丰富了青少年交友的方式,开辟了新的交友空间,构建了以网络文化为纽带的多元化社交模式。但网络文化本身的低门槛、传播速率快、包容性等特点,决定了网络文化具有消极的一面。在开放的网络世界中,青少年借助虚拟身份在拟态环境中进行生活、交友、娱乐、游戏等活动,容易迷失自我,将现实环境与网络所营造的拟态环境相混淆。我们将沉迷网络、不愿出门面对现实环境的人称之为“宅男”“宅女”。然而,这种“宅”的人际交往方式,并不能取代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如果处理不好虚拟与现实的问题,还有可能产生厌世或者人格分裂等问题。另外,面对来自网络的各种新奇刺激的事物,处在世界观、价值观塑形期的青少年,对信息的辨别能力不强,自控力较弱,容易对网络产生一种心理依赖。这种心理依赖在现实中反映为厌学、弃学,更有甚者,受到网络游戏的影响产生“自杀”或“自虐”的倾向。前段时间,在社交网络上疯狂传播的俄罗斯死亡游戏“蓝鲸”曾造成了全世界数以千计的青少年自杀身亡。
互联网的急速发展使其超越了作为媒介工具的本质属性,对人们生活和学习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如何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里,维持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国家网信办出台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APP新政”到“直播新规”,体现出我国正走在网络法制化的发展轨道上。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法制化发展的一大缩影。日前,国家网信办又出台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把广大网民参与网络空间讨论最常见的平台也纳入了网络生态治理体系,进一步填补了互联网治理的空白。这些法律法规将网络服务商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和网民的自律意识凝聚在一起,构成了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框架。
只靠法律法规去约束并引导青少年在网络文化下的健康成长是远远不够的,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和家庭网络教育,宣传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加强青少年的人文素养提升,帮助他们正确认识网络在推动学习、人际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使网络成为学习和健康娱乐的工具是目前的着力点;帮助青少年提高其辨别信息良莠的能力,提升网络道德素质,提高抗诱惑、抵制网络暴力与色情信息的能力。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与未来,加强青少年的网络道德建设是崭新而重要的课题。我们必须为其打造一条以“法制”为基础,青少年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生态健康之路。身为网民,我们每个人也应该自觉维护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加强社会网络平台监管,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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