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传承话题很热,各种活动、各类现象层出不穷。其中有一点,我以为很值得注意,那就是不能过于拘泥具体的、个别的传承,而要同时放开视野、打开眼界,把传承放到更加全景、全面的位置去思考。
对于“传承”这个概念,我们通常会把它理解为人类历时性相传和相承的文化,即传授与承接某一种学问、技艺。就狭义的传承而言,的确如此。就像我们现在做的戏曲传承,其重点在于对“授者”的保护、挖掘与对“承者”的培养,最终实现的是戏曲文化的剧目与人才的纵向继承与发展。“有人教”“有人学”, “有展演”“有创作”“有培训”……看似,这样的传承机制很完备,其实效也能很快得到体现。但是,这样的传承可能忽略了一个对于文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就是“文化精神”“文化习惯”与“文化空间”等的传承。
我更愿意把戏曲传承看作是人类社会代与代之间文化的传递和群体与群体之间文化的传播,也就是广义的文化传承,除了历时性还强调空间上的传播性。“习惯”“空间”“精神”的传承,更多的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传承。而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要代表的戏曲,其本身就不仅仅是一个艺术样式这么简单,不管是哲学思想、美学精神、传统习俗、道德思想、生活习惯等等,都可以在戏曲中找到。可以说,戏曲最能反映广大群众喜怒哀乐和审美需求、也最具民族性格。几百年来,戏曲所表达的价值观和道德思想、所体现的审美趣味,已经成为一种精神血脉,融化并流淌在我们民族的肌体里,成为我们民族精神、民族记忆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它的传承必然也有宏观的特殊性。
如果把戏曲比作是一棵大树的话,支撑其发展的无疑是历代的剧作家与演职员,那是树的主干;而众多的剧目、剧种就是那璀璨的花朵;那些与戏曲艺术家共同创造了戏曲的观众,则是这棵大树的根;得以让这棵树发芽、壮大的土壤那就是我们的文化空间、精神与习惯。只有不断地从肥沃的土壤里得到营养,戏曲这棵大树才能得以茁壮成长。传承,自然也不仅仅是传承看得见的主干与花朵,还要根扎得深、铺得广,而那土壤则更是要不断地耕耘、浇灌与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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