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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青年作家年度创作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8-03-22  来源:市文联组联处  浏览次数:
 

为繁荣常州市文学创作,促进青年作家多出作品,常州市文联、常州市作协特推出创作激励机制,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青年作家实行年度签约及创作奖励,签约及奖励办法如下:

1、凡45周岁以下的常州市青年作家,上年度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达到10000字,即可申请签约。

2、签约作家于2018和2019两年内,在奖励办法划定之刊物上发表30000字以上,即可获得奖励。签约原则上每两年一次(逢双数年举行签约仪式),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签一年度的。

3、有志于签约的青年作家,须提供上年度10000字以上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学作品复印件,经文联组织有关专家认证通过后方可签约。

4、奖励办法划定之刊物:

A级期刊。如《收获》《十月》《当代》《人民文学》《上海文学》《中国作家》《北京文学》《天涯》《钟山》《江南》《芙蓉》《花城》《小说界》《作家》《大家》《散文》《儿童文学》《诗刊》《星星诗刊》《文学评论》《文学报》《文艺报》。

B级期刊。各省级文学期刊(《绿风》诗刊列入)。

C级期刊。各省会城市文学期刊。

此外,重要选刊及年编,如《小说月报》《小说选刊》《诗选刊》《新华文摘》,如果在这上面被转发的,一个字按两个字计算予以奖励。

5、统计方法:以正文实际版面计算(标题、小标题所占版面扣除),诗歌以每1行折合100字计算,中间空行一并计算在内(标题、小标题亦扣除)。微型小说单篇发表不满1000字的按1000字计算,两篇以上同刊同期发表的按实际篇幅再撞足千字计算(如2200字则按3000字计算);凡在A级期刊上发表作品,字数计算为原篇幅的150%;凡在B级期刊及重要报纸上发表作品,字数计算为原篇幅的100%;凡在C级期刊上发表作品,字数计算为原篇幅的80%(如以作品小辑形式重点推出的,字数计算与B级期刊相同);凡入选、入编重要选刊、年编的作品,字数计算为原篇幅的200%。

6、奖励办法:经过专家认证通过后,奖励以现金方式发放,个人所得税自行承担。

签约者在两年内发表30000字以上作品,奖励3000元;发表50000字以上作品,奖励5000元;发表80000字以上作品,奖励8000元;发表120000字以上作品,奖励12000元。如作品完成总量没有达到基数(30000字),但有作品在A级期刊发表的,8000字以上奖励600元,3000字以上奖励300元;有作品入选入编重要选刊和年编的,8000字以上奖励1000元,3000字以上奖励500元。以上奖励金额均为税前,由签约作家本人先期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再领取文联发放的相关奖金。

7、统计及奖励:以公历自然年为单位,两年结算一次。

8、本奖励办法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以后再酌情修订本奖励办法)。

9、联系方式:

市作协:86679982

常州市文联 常州市作协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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