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民政系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民政职能,改善公共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18年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服务内容
主要购买五方面服务内容:
(一)社区工作。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对“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工作督查。
(二)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财务培训和服务、双随机督查、业务主管部门联络员培训、执法流程标准化建设、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评估。
(三)社会工作。开展社会工作领军型人才培训、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培训。
(四)社会事务。开展收养子女家庭评估。
(五)老龄工作。开展老年人心理评估、老年心理健康宣教。
二、资金安排和购买数量
本次购买13个服务项目,资金预算158万元。
三、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基础条件:
(一)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
(三)有运行服务团队和专业财务人员;
(四)有详尽的项目实施方案。
优先条件:
(一) 获得3A及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二) 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三)实施或参与过同类项目;
(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项目申报
(一)符合申报资质条件、有意愿的社会组织,请于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到常州传媒大厦5号楼6楼常州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会议室,参加2018年度常州市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咨询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将针对项目实施要求进行现场说明,接受公开咨询。
(二)4月28日(星期六)下午17:00前,有意向承接的社会组织需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方案及相关资料至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五、项目评审
(一)评审。
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对社会组织提交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18年5月7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签订合同。
市民政局相关业务处室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金额、付款方式、评估办法、评估标准、协议期限等内容。
(三)评估验收
市民政局将聘请第三方开展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
联系人: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丁昱,电话:85681591。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2018年市级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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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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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接社会组织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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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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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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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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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减负增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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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关调查研究数据收集能力和经验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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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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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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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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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工作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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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关调查研究数据收集能力和经验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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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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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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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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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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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评估工作经验和会计、社工等方面的专职工作人员,等级评估 在3A及以上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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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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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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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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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财务指导、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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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财务从业资质的工作人员,熟悉社会组织相关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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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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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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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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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双随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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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会计、社工等方面的工作人员,熟悉社会组织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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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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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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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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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联络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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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会计、社工等方面的专职工作人员,熟悉社会组织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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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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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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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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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执法流程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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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法律从业资质的工作人员,熟悉社会组织相关业务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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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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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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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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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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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能力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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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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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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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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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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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社工督导培训经验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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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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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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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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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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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评估工作经验和专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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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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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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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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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家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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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收养评估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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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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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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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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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心理评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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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工作人员和调查评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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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天宁、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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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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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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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心理健康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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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工作人员及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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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天宁、钟楼
|
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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