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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节”莫成“劫”

发布日期:2018-06-01  来源:中国艺术报  浏览次数:
 

  在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网络造节”现象涌现。所谓的“网络造节”,大多是由网络电商发起,利用当天日期数字的谐音,赋予其特殊的含义,比如淘宝发起的“双十一”和“双十二”购物狂欢节,以及刚刚过去的“520网络情人节”,还有近两年兴起的“527爱妻节”等,众多新造节日成为当下流行,受到男女老少们的拥趸。

  如今,网络造节现象就好像应验了“世上本没有节,过的人多了便成了节”这句话,置身于信息时代,互联网造节之多,可谓令人目不暇接。网络电商们利用网络造节营造的狂欢氛围,变着法儿玩打折、预售、秒杀、红包等商业营销“游戏”,拥趸者甚多。可热闹之后,也有不少理性的消费者吐槽称“我走的最长的路,就是电商们的套路”“归根到底还是想圈我们的钱”……

  无疑,“网络造节”作为当下网络时代一种特有的现象,虽然商业味道浓厚,但站在商家的角度来看,不过是一种“在商言商”的产物而已,无可厚非。但凡事都得有度,正所谓过犹不及,林林总总的网络狂欢节为了营销而被生造出来,大部分既不有趣也没有任何意义,不少节日还有恶趣味之嫌。即使各互联网电商平台是真心想为消费者提供优惠,频繁地造节现象也会引发广大网民及消费者的关注疲劳。

  在笔者看来,“网络造节”虽然当下红极一时,但长远地发展下去,对消费者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天天过节”的结果会带来很多烦恼,许多消费者抢购回来的一大堆商品,有些实物与图片差别太大,只能退货,有的商品根本就不需要,或束之高阁,或弃之不用。日前即有媒体报道,某地购物狂网友网购几万件物品堆满一整个房间而毫无用处的现象,既浪费钱财,又给生活“添了堵”。而这些电商平台们,如果不能真正让消费者获得实惠,靠种种商业“套路”,终究是难以持久的。

  笔者以为,适度的“网络造节”应予理解,但切莫让“节”成为各方参与者的“劫”,这就需要大家都保持理性。消费者要量力而行,在面对低价诱惑的时候最好三思,而后再做决定。供货商要从供给侧改革的角度出发,通过提高商品性价比来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全方位需求,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来塑造领先的品牌形象。电商要树立诚信意识,从商需先立信,若不把好信用关,再盛大的“狂欢”也将是自个儿吆喝。归根到底,“网络造节”终究只是对我们平凡生活的一种调剂、一种点缀,不过度沉迷,让节日文化回归理性,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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