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朝珠耳机、苏州博物馆秘色瓷莲花碗创意饼干、南京博物院旗袍书签……近年来,博物馆文创蓬勃发展,“把博物馆文化带回家”,将文创商店打造成“最后一个展厅”,也成为近年来博物馆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但是,当前文创开发中也有不少问题,如设计和制作水平较低、产品形式单一、经营意识和能力不强、相关人才缺乏等。这些问题背后,作为非营利组织的博物馆能不能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也一直困扰和制约着博物馆文创的发展。文创的收入怎么分配,文创人才怎么培养、如何调动各方积极性……博物馆发展和文创开发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其实,早在2016年,《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就指出,推动文博单位以多种形式与相关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合作,探索构建不同模式下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益在相关权利人间的合理分配、多赢互利的机制。近日,北京市出台的《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北京允许文化文物单位以文创开发净收入的70%及以上奖励开发人员,文化文博单位的开发人员可兼职在文创开发的企业内任职,进一步为博物馆文创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这些措施的出台,意在用明确的奖励机制,调动博物馆文创和相关开发人员的积极性。
当然,文博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下一步,博物馆文创需要在策划设计、宣传营销、品牌建立等各个环节精益求精,完善产业链。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在内容上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现代元素,做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人才储备上,如何与学校教育联动,培养设计、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在营销上,如何锁定目标受众,抓住特定群体,达到以一带多的效应……都需要社会力量更多、更深入的参与。
期待在体制机制探索与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博事业能在中华文明的土壤上绽放出更具时代特色的瑰丽花朵,让更多人分享这份文化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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