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名作家莫言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由山东艺术学院教授李云涛与莫言共同编剧,李云涛历时六年完成的歌剧作品《檀香刑》,是莫言诸多优秀文学作品中首部被改编为歌剧的。作为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该剧于去年6月23日至25日首演于济南山东省会大剧院后,又在山东潍坊、临沂等地进行了成功巡演,并入选文化部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歌剧节”,于今年1月2日至3日在南京的江苏大剧院进行了展演。
莫言与李云涛同为山东高密人,小说《檀香刑》中的故事就发生在高密。李云涛曾说:“2001年,初读小说《檀香刑》,故事发生在我的家乡高密,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十年后重新深入阅读,一种无比强烈的冲动感、莫名其妙的兴奋甚至可以说是使命感,驱使我斗胆尝试将这部小说改编成歌剧。”于是,歌剧《檀香刑》就此开始创作。六年之后,完成歌剧的音乐创作。2017年新春伊始,作为主创单位的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师生们投入到紧张的排练中,半年后首演。
同为山东高密同乡,莫言与李云涛二位虽供职于外乡,但家乡的风土人情却让他们逢年过节一定回到高密小住,回到这片充满传奇的故土,感受记忆中的民风民俗。因此,从《檀香刑》小说创作、歌剧剧本改编直至音乐创作一系列过程,两位皆以乡土性地域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基因,深深地印在艺术创作的不同阶段和形式中。
在小说《檀香刑》中,莫言用生活化的文学语言,给读者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民间人物形象。而充斥其中的地域文化也极大地丰富了《檀香刑》这部作品,赋予该作品鲜明的“高密东北乡”地域性标签,使这部作品呈现出瑰丽奇谲的魔幻艺术世界。
小说《檀香刑》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慈禧仓皇出逃等历史事件为背景,叙述了一场可歌可泣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全文以女主人公孙眉娘与她的亲爹孙丙、干爹钱丁、公爹赵甲之间的恩怨情仇展开故事情节,运用了复调对话形式创作而成,使得小说中几个主要人物形象性格鲜明、饱满,跃然纸上。除此之外,作者还将以地方戏“猫腔”为主体的地域民俗文化的描写贯穿于小说始终,赋予了这部文学作品以生动的乡土气息。
歌剧《檀香刑》的传统文化基因是对原小说中地域文化因素的巧妙运用,同时,作曲家将独特理解的传统文化基因进行重组后融入歌剧中,是作曲家基于深厚的传统文化浸润下的大胆创新。
首先是对高密地方戏曲“茂腔”音调的多层次引用。在小说《檀香刑》中,地方戏“猫腔”的音调无处不在,成为一种生命的象征性符号和宣泄爱恨情仇的道具。进一步而言,莫言小说中的“猫腔”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符号或道具意义的民间艺术而存在,也不仅仅是一种萦绕在耳边挥之不去的乡土情结,同时,它也作为戏剧故事的主线和组织者,将人物角色的丰富情感注入其中,甚至具有宗教仪式的意味。虽然小说中的地方戏“猫腔”与高密当地的地方戏“茂腔”差异很大:一种是源于生活的艺术化升华,一种是现实存在,但是在歌剧《檀香刑》中,作曲家还是紧紧抓住了“茂腔”这一重要音乐元素,提炼出有代表性的男女腔和独特的过门音乐,巧妙地运用到歌剧中。
二是通过琴书艺人的叙述与代言,将民间说唱作为歌剧的主线贯穿其中,起到提纲挈领的结构性作用。如前所述,原小说本身具有复调小说的艺术特征——让每一个角色都能有自己独立的声音。原著中五个角色有五种不同的文体结构和独立话语。复调小说的最早倡导者——巴赫金曾指出:复调小说的意志,在于把众多意志结合起来,在于形成事件。在复调小说中,作者与主人公处于一种平等的对话关系,主人公拥有自己的思想和独立的人格。作曲家大胆引用具有山东特色的传统曲艺形式——山东琴书,以叙事与代言相结合的双重功能,代替歌剧中的序曲、幕间曲等结构成分。而琴书艺人通过特定的说唱语言体系,复调性地让每一位角色形成了独立的人格和叙事话语。
三是通过琴书艺人的独立舞台设计,形成双重时空特征的戏剧结构,以完成叙事与代言的双重功用。琴书艺人一方面可以通过叙事的方式,将戏剧背景迅速地传递给每一位观众,同时琴书艺人并不完全处在独立于舞台的时空场景中,而是极其灵活地参与到歌剧剧情的发展中,为某一角色代言。如在第三幕开始场景代言朱八爷与众乞丐商量劫狱的具体方案,以及第四幕开始场景代言袁世凯审堂等。
四是琴书艺人说唱表演的同时,以舞蹈动作对琴书艺人的说唱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具有民间表演形式双簧的艺术特征。双簧是一种贴近百姓生活的民间艺术,双簧与琴书这两种民间艺术形式的合二为一,进一步增添了歌剧的民族韵味。
最后,舞台美术语言也是传统文化的符号性折射。该剧主创团队通过被放大的肢体在舞台上的大胆运用(如木刻人脸、绣花鞋小脚、布满经络的人体标本、重叠的带有惊恐眼神的头像等等),夸张地暗示了人性的扭曲以及在无常的命运和权势面前,普通人的卑微与渺小。可以说,舞台美术准确地诠释了小说精神,是原小说局部夸张手法的映射,与歌剧音乐相得益彰。
歌剧《檀香刑》传统文化符号的植入,不仅仅是作曲家主动阐释民族歌剧的内涵和本质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在复兴传统文化、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的时代背景下,对中华传统文化高度自信和勇于革新的体现。
首先,是新的时代背景下作曲家对母语文化的高度自信和自觉的体现。生生不息的具有内向性的中国传统文化在近代以来遭遇了一次以外向性为特征的西方文化的挑战和侵蚀。经过上百年的自适应和吐故纳新,中国传统文化转换为更具有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文化系统。该剧作曲家和主创团队正是基于对母语文化的高度自信,将传统文化基因符号性地植入到歌剧创作中,体现了新时代文艺工作者在文化自信基础上强烈的文化自觉意识。
其次,是作曲家基于传统文化的创新精神的体现。具体为,一是由西方传统歌剧中的主导动机思维转换为具有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审美内涵的特定音调,并刻意强调特定音调的线性化运用。如孙眉娘和赵甲的特定音调,它们都是以具有一定完整性的类乐句结构形态出现,且常常运用变奏性发展的技术等,这些技法的运用是基于西洋编码体正歌剧的灵活变通,体现了作曲家积极的创新精神。二是和声语言基本脱离了西洋古典和声的功能性和现代和声的繁杂,脱离了声乐线条的束缚,而真正成为具有独立表现意义的重要元素,从而使得该剧的音响既有丰富的戏剧表现功能,又有鲜明的地域化特征。三是通过琴书艺人的叙事与代言的结合,在保留西洋传统歌剧基础框架的前提下,在歌剧的音乐结构、舞台呈现效果、音响特色等细节方面的母语化转换,使得这种基于西方文化的最高综合艺术形式,经过作曲家的创新改革,升华为传统文化基因鲜明的艺术样式。
总之,歌剧《檀香刑》在保持西洋歌剧基本外形的前提下,成功地植入了丰富而鲜活的以地域性民俗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基因,从而使得这部非中国传统的艺术形式成功的实现了文化嫁接,充盈着母语文化的内涵和精气神,体现了作曲家和主创团队高度文化自信和自觉驱动下的锐意创新的可贵精神。
艺术若是离开了文化,远离了社会,也就丧失了生命力。相反,艺术只有植根于特定时空的特定文化,它才会闪耀着灿烂的人性之美。歌剧《檀香刑》虽不能说是一部完美无缺的作品,但是其在高度文化自信基础上对传统文化基因的巧妙融合,对于处于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歌剧的创作乃至其他艺术形式的创作等,都是一笔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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