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注为餐厅商标14年后,这个属于别人的“皮皮鲁”终于回到了“童话大王”郑渊洁名下。近日,郑渊洁正式收到书面文件: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郑州一家餐厅抢注的皮皮鲁商标无效。这也是他通过维权手段要回来的第一个“皮皮鲁”。
“皮皮鲁”诞生于1981年,是郑渊洁童话《皮皮鲁和鲁西西》中的人物形象,被称为郑渊洁童话中最酷的男一号,曾陪伴很多“85后”的男生女生度过童年时光。以至于,2004年郑州一家餐厅将“皮皮鲁”抢注为商标后,很多消费者都以为该餐厅与郑渊洁本人有关联。为此,郑渊洁想了很多办法,希望要回这个“皮皮鲁”。
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当年2月,郑渊洁就到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正式递交了对“郑州皮皮鲁西餐厅”抢注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最终,通过维权手段成功要回了“皮皮鲁”。
郑渊洁要回“皮皮鲁”商标,首先得益于去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文学作品中角色申请商标的在先权益,有效保护了原创知识产权;同时,更离不开郑渊洁本人的积极维权。民事案件的受理有其特殊性,即使恶意抢注的商标侵犯了作品角色的知识产权,倘若作者不站出来主张在先权益,有关部门也就无法裁决商标无效。
法律专家指出,原创者对文学作品中的角色申请商标保护,一般分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途径。主动保护,就是将某个商标下45个类别全部注册。这样做一来成本太高,再者,如果商标注册后3年内没有使用,就可能被撤销。相比之下,更现实可行的是被动保护,即原创者随时关注是否有人抢注,如果有,通过异议、提无效等在后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徒法不足以自行。最高法有关明确文学作品角色商标在先权益的司法解释出台一年有余,但鲜有成功维权者见诸报端,这与商标侵权现象普遍的现状形成鲜明反差。法谚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郑渊洁要回“皮皮鲁”商标带了个好头。保护知识产权,除了有关部门完善法律体系外,更需要广大知识产权所有人增强维权意识,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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