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
第三届“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申报启事

发布日期:2020-07-01  来源:江苏省摄协  浏览次数:
 

为构建江苏摄影高端人才和优秀作品展示平台,经批准,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自2015年起,设立“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该奖项是江苏摄影最高奖项,与中国摄影“金像奖”相衔接,至今已成功举办两届,正逐步打造成为江苏摄影的艺术和学术品牌,对于引领和推动江苏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和奖励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第三届“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即日起启动申报、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三)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设立“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和评选的领导工作。

(四)“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

(五)“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负责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六)为提高评奖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性,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艺术部、机关党委(纪委)将跟踪监督相关评奖过程。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在江苏工作、学习和生活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申报参评;

(二)品行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三)业绩条件:作品具有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较高水准;作品在创作理念、题材、风格、技术和方法上体现申报者独特的艺术追求;创作成果丰厚,作品在国内外专业媒体或展览中发表、展示、传播,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与较高的知名度。

(四)往届获奖者申报条件:往届获奖者提交的作品和有关业绩材料必须是在上次获奖以后取得的,并且在创作理念、题材、风格或技术、技法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提升。

三、奖项设置与申报材料

(一)奖项设置

“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设摄影创作奖、摄影理论奖两大类,摄影创作奖下设纪录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拟设奖项总额25名(获奖15名、提名奖10名)。具体如下:

注: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子项获奖名额略作调整(增减不超过1名),奖项总额25名(获奖15名、提名奖10名)保持不变。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摄影创作奖

(1)纪录摄影类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6-12幅)。作品必须图文结合,真实反映客观现实;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构成元素进行任何增加、移动或删减;可在亮度、饱和度方面作适当调整,不允许对原始影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图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2)艺术摄影类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20幅,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8幅。作品旨在表达拍摄者自身的艺术观点和审美理想,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参评此类的作品,如未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的,应在该幅作品的标题后标注“直接呈现”字样。

(3)商业摄影类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20幅,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8幅。作品以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表现主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创意等方面内容,对其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参评此类的作品,至少需有6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或商业机构认证(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摄影理论类

参评者应提供:

(1)本人代表性文章10—15篇,或出版的学术专著、评论文集1—2部(电子版内容为:封面、版权页、文章摘要和专著目录),总字数不少于6万字。

(2)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三)摄影创作类申报材料标准

1.作品规格:标准矩形(含3:2、4:3、16:9)照片长边长16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12英寸,宽幅等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80平方英寸;申报作品均不装裱黏连,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压缩文件长边为1920像素。

2.摄影文稿:参评者需提供一篇叙述本人对摄影艺术思考或研究的文稿(1500—2000字)。

3.其他材料:参评者需提供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作品获奖和展出的证明、个人作品集、在著名出版物发表的文章或作品、取得的个人荣誉的证明等)。

特别提示:在提供参评作品时,纪录摄影类参评者须同时提供申报作品的输出文件和相对应的原始文件;艺术、商业摄影类合成作品,务必使用参评者拥有著作权的影像元素,已备入选后及时提供组委会进行审核、查验。

四、申报要求

(一)参评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第三届“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申报启事》要求的相关参评材料。

(二)所有参评作品和申报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其中“申报表”应提供具有签字、盖章的扫描文件。

(三)每位参评者只允许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子项。

(四)参评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的作品必须拥有独立、完整和无争议的著作权。

(五)评奖组织方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评者如要求退还申报材料的,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可与评奖组织方联系自行取回;如需办理邮寄,费用由参评者自理。

五、参评程序

参评人须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推荐人推荐,并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在“申报表”上提出书面推荐意见(200—500字),推荐单位须加盖公章,推荐人须亲笔签名,否则申报材料无效。

推荐途径如下:

1.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以推荐本地区、本产(行)业的参评者。

2.省直系统各单位可以推荐本单位的参评者。

3.全省性摄影社会组织推荐本组织的参评者

4.江苏省摄协理事或江苏省摄协专业委员会委员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评者,同一参评者推荐人须为两名。

六、作品公示

对拟获奖人提交的作品和材料将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www.jsssyjxh.com.cn)及微信公众号“江苏省摄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组委会将就有关争议作品或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七、奖励方式

(一)经公示确认无异议的拟获奖人选,由组委会报江苏省文联审批后生效。

(二)组委会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奖项评奖结果,举办展览及颁奖活动,向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出版获奖作品集。

八、特别说明

(一)纪录摄影类参评者申报时未提交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文件(原始数据电子文件或一次拍摄完成的反转片、底片)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参评者提供的作品和材料中如确实不符合《申报启事》要求,或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取消的奖项名额不再增补。

(三)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者,组委会将视不同情形和程度,作出批评、通报、禁止参评等相应处理。

(四)本细则解释权归“江苏省文艺大奖·摄影奖”组委会。

九、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注:来稿请在邮件正面右上角注明“摄影奖申报”字样)

邮编:210019

电话:025-83572055

电子邮箱:2742915248@qq.com

联系人:徐健、周雪怡

(电子档文件夹以“姓名+申报类别+联系方式”命名,如:张三+纪录摄影类+83572055,文件夹应包含:摄影作品、研究文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含签章的申报表扫描件)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2020年6月30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热点内容
·常州市书法家协会
·常州市音乐家协会
·常州市摄影家协会
·常州市作家协会
·常州市美术家协会
·2017下半年江苏省文联书画考级、中国美
·常州市工艺美术家协会
·常州市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华音杯”
·常州市舞蹈家协会
·常州市戏剧家协会
主办单位: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六楼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6679987   传真号码:0519-8667998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2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