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1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月5日接受申报。
二
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21年1月18日修订)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
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为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推荐单位。作者可向所在地、所在行业的团体会员申报,军队作者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中直、国直系统作者直接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申报。申报表格请从中国作家网下载。
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由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另行组织征集、论证,并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
四
推荐单位接受申报后,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报送的选题不超过5个。
纸质版汇总表和申报表一式一份,请寄送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yb64221879@sohu.com。
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主题创作的完整作品,理论评论选题须为专著或特定主题的论文集。除有关单位提出的写作或出版计划外,不接受个人作品合集申报。
五
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同时向部分出版社、文学期刊和其他有关单位定向征集选题和写作、出版计划。上述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荐申报。
六
2021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纪录全面小康”主题专项。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本年度重点征集相关主题创作。申报选题应深刻表现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贡献和历史经验,充分反映在党史、革命战争史、新中国史,特别是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涌现出的动人故事,描绘中国大地上正在发生的巨大变化与人间奇迹,展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塑造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形象,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本专项提倡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七
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年度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八
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九
曾获重点作品扶持或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的作者,如扶持作品尚未发表或出版,无特殊情况不得申报本年度选题。
征集截止日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十
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公布。
江苏作家申报材料请寄: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作家协会文学院,邮编210019
联系人:蔡莱莉
电 话:025—86486030
申报表及选题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信箱:js2015zd@sina.com
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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