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工作现已启动,兹将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办法
1、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参评作品由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出版社、文学期刊和重点文学网站推荐。
2、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艺类出版社、文学期刊、重点文学网站可推荐不超过3部作品,非文艺类出版社可推荐不超过2部作品。
3、文学期刊和重点文学网站推荐的作品须在本刊或本网站首次发表,且已成书出版。
4、推荐单位推荐时须获得作者授权。
5、作者向上述单位提出作品参评申请。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参评条件
1、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9年—2022年。
2、参评作品须为成书出版的长篇小说,版面字数13万字以上,于评奖年限内首次出版,出版时间以书籍版权页标明的第一版时间为准,出版单位在中国。
3、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长篇小说应以汉语译本参评。
4、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三、征集程序及时间
1、推荐单位须填写“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在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并加盖公章,每部参评作品须附推荐意见、作者简介、3000字以上作品梗概和作者授权签字。上述各项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2、推荐单位须提供参评作品每部30本(套),文学期刊须另提供原发刊物每部1册,重点文学网站须另附作品发表的截图和链接。
3、纸质材料和参评作品须快递寄至中国作家协会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电子版“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
发至:cyb64221879@sohu.com。
4、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四、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中国作家协会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电 话:010-64489989、6448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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