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的前身为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室,成立于1994年7月13日,隶属市文联管理,正科级,为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999年1月,增挂常州市文艺创作研究所牌子。2013年1月18日,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室(所)更名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常州翠苑杂志社并入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撤销常州市艺术考核培训中心,人员及资产由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承接。
主要职责:
文学艺术创作、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事、文秘、财务、档案和保密等工作;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研究院的宣传工作;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文学创研部(《翠苑》编辑部)
组织开展文学研究、创作、评论工作;编辑出版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翠苑》杂志;负责开展对外文学交流与传播;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艺术创研部
组织开展艺术研究、创作、评论工作;负责民间文艺资源的普查、收集、整理、保护、研究及开发利用,建立并完善文艺档案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文艺交流部
负责开展对外艺术交流与传播;组织、策划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艺术培训和艺术考核活动;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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